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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赔了85万!腾讯音乐告了网易云~

2019-11-28


11月6日,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音乐”)起诉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云音乐”)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案件核心是,周杰伦音乐版权

 

 

【原告】

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主要案由:2018年3月31日,已经购买了周杰伦歌曲版权的腾讯音乐对网易云音乐的授权期限到期,腾讯音乐于当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网易云音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被告按照双方的约定,立即下线相关歌曲。

 

然而,网易云音乐不仅没有下架相关歌曲,反而制作了一张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伦热门歌曲合辑》的数字专辑向其用户进行售卖,还多次通过其官方微博、网易云音乐小秘书向用户全网推送,强烈建议用户以400元/张的价格进行购买后实现终身免费收听。

 

 

 

 

腾讯音乐诉求

 

☊ 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在网易云音乐网站、PC客户端、手机客户端、IPAD客户端等终端播放、提供下载涉案录音制品;

☊ 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499万元;

☊ 判令被告网易云公司、乐读公司在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官方网站主页及该网站各大客户端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期限不低于30天;

☊ 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

 
被告网易云及网易辩称,网易云音乐官方网站的实际运营主体为乐读公司,不是网易云和网易,原告所主张的侵权行为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被告乐读科技,作为网易云音乐的运营主体则表示,在旧合同的到期日和新合同的签订日之间确实存在一段权利的空白期,但双方在此期间并没有实际下架歌曲,而是仍然正常使用,这也是因为双方就此段期间歌曲使用的数目达成了一致。即此段期间内仍然允许对方提供相关歌曲的服务,签订新合同时,则在新合同中通过约定开始时间的方式与旧合同实现无缝对接,授权期限覆盖该段期间,相应使用费也一并支付。即使有些歌曲因双方无法协商达成授权协议,也是在确定终止谈判后限期下线处理,此段时间内的歌曲使用费比照之前的授权费用标准支付。因此,从双方的商业惯例来说,超出授权期限的使用不应视为侵权。

 

另外,在双方第三次授权届满前,乐读科技已于2018年3月8日向腾讯音乐发出了续约需求,要求腾讯音乐提出报价,腾讯音乐一直没有明确拒绝授权。由于双方几年来整体上合作尚算融洽,基于双方之前几年续约的操作惯例,加之几乎同时双方就其他歌曲也陆续续约成功,综合来看,乐读科技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双方仍可就涉案歌曲达成续约,差异可能只在于腾讯音乐涨价的幅度问题。
 

法院判决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认定:腾讯音乐公司是合法的权利人;2018年3月31日双方签订的涉案录音制品合作协议到期后,网易云音乐平台继续提供下载服务缺乏合法依据,其行为构成侵权;三被告是共同侵权主体,应当连带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四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

✔被告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元

✔驳回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公开赔礼道歉等。

✔案件受理费46720元,由三被告负担。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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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掌上12348、中国青年报、广东法律服务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新浪科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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