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版权授权书的正确使用姿势
2019-10-23
影视产业本身是版权产业,版权授权书在影视界的使用非常普遍,特别是剧本和电影、电视剧的版权授权。本文将帮影视圈的朋友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影视版权授权书。
什么是版权授权书?
顾名思义,版权授权书是授权人将部分版权授权给被授权人的证明文件。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共有十七种,这十七种权利很少一直集中在一方手中。实践中,为了版权的流转方便,版权经常分割使用,因此就需要用到版权授权书。
影视行业中的版权授权书经常用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时使用
如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规定,在拍摄电影前要进行国产片备案审批即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中包括“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2、出具给第三方签约使用
在电影筹备阶段,电影项目主控方为了融资需要,需要向投资方出具编剧的版权授权书或版权声明。另外,在电影拍摄完毕对外宣传或发行时,宣传方或发行方为了保证对方有完全的版权或版权处分权,也会要求出具其他版权方一致出具的版权授权书。
3、签署版权处分协议时使用
在签署版权转让协议或作品许可使用合同(含改编)等版权处分协议时,版权授权书经常作为合同的附件予以使用,以便于版权的被授权方方便的使用版权权利或再行进行下一步的流转。
据笔者观察,影视圈的朋友在使用版权授权书时存在这些不规范的问题:
1、胡乱授权。
同一个版权权利既授权给甲,又授权给乙,或者与前一合作者的纠纷还没处理完,就授权给后一合作者。同一个权利“一女二嫁”,如果双方都找上门来,你能履行哪份合同?如顾漫的小说《何以笙萧默》电影改编权先后授权给乐视影业和光线影业,引发了纠纷。
2、稀里糊涂的授权。
很多编剧稀里糊涂的把版权授权书一签就把自己的部分权利给处分了出去。结果可能是权利授出去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对价收益。
另外,对于影视项目的投资者而言,出具授权书容易,再对项目主控方制约监督就难了。
3、网上随便下个“范本”就用。
网上有各种各样的“合同范本”、“授权书范本”,本来就是鱼龙混杂,大家下载到的可能是不能用的版本而不是精华版本,并且“范本”的内容还可能和大家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那么,版权授权书应该如何正确的使用呢?影视律师张春杰结合自身法律实践,提供以下建议给大家:
1、谨慎出具版权授权书。
授权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出具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版权授权本身是部分版权的权利让与,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授权了就覆水难收,因此作为授权方一定要慎重。
2、切好蛋糕再授权。
版权分很多种,授权方出具版权授权书之前应先划分好版权,以免重复授权。作为被授权方也应要求授权方出具相关协议或材料,尽力核实是否存在版权授权冲突的情形。
3、授权书内容细化细化再细化。
授权书的内容越细化越不容易发生纠纷。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版权授权书应尽可能明确授权的权利标的范围、授权地域范围、授权使用范围、授权期间限制、转授权限制、用途限制、是否独家、是否专有授权、版权归属等。
4、版权授权书和合同一同使用。
多数情况下仅凭一份授权书不能充分的阐述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者版权授权书仅是出具给第三方看的,可能与实际不符,因此双方需要通过签订一份详尽的合同来确定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5、核实授权书的真伪。
很多情况下,仅凭查看授权书中的签字你是很难核实授权书是否是本人签字的,尽可能联系到授权人本人或要求对方提供公证过的授权书。另外还要尽量核实授权人本人是否有完全的版权或处分权。要求授权书的提供人进行承诺或担保,以降低自身的风险。
转自:公众号“影视娱乐法”作者: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张春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