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戡研究

快递丢失,责任谁担?

2020-06-06


快捷、省事儿、少跑路,快递服务可谓是,便利了宅家一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多数朋友仍倾向于,接“无接触式”递送服务,而由此产生的代收点快递丢失,贵重物品快递丢失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收、寄快递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门卫、物业、邻居、商店

    有替收件人保管快递义务吗?

 

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小区的物业、超市可以代收快递。这虽然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由于约定不明,一旦包裹在这些“代收点”丢失也很容易引发纠纷。

对此,我们需要区分这些代收点的性质。

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上有代收快递这项服务,或者小区、单位等门卫处、商店签收快件是有偿服务,或者这类代收点是电商平台选择的“官方”代收点,那么收件人与门卫、小区物业、商店形成一种委托保管合同的关系,门卫、小区物业或者商店需要承担保管好包裹不遗失、损坏的责任,如果快递丢失,应由门卫、小区物业或者商店承担责任。

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上没有代收快递的服务,或者门卫、小区物业、商店签收快件是无偿服务,则与收件人直接形成无偿委托合同关系,则快递遗失的责任就不需要其承担。

邻居代签收也是一种好意施惠的行为,如没有让邻居在签收时验货,货物有损坏的责任也不由邻居承担。

如因物业公司、单位门卫、商店、邻居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快递损坏或遗失的,收件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需收件人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他们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将快递包裹放在电表房、管井间等处导致包裹丢失的,快递公司要担责。但若是收件人同意的,丢失损坏的,则由收件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果快递人员打电话告知收件人将包裹放置在物业或单位门卫处,而收件人明确对快递员、物业管理人员、单位门卫表示不同意代收,但物业与单位门卫却接收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快递丢失,收件人既可以向快递公司,也可以向物业或单位门卫追偿损失。

 

 

未保价货物毁损

一律按物品运费三倍赔偿吗?

 

快递公司目前普遍采用两种赔偿方式:对托运前保价过的快件,按照约定的保价作出赔偿;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三倍作出赔偿。

因为一般快递单背面会注明:“在相关物品派送过程中,若因本公司疏忽或过失而导致出现寄送物品被盗、遗失或破损等情况,本公司将赔偿被盗、遗失或破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但赔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寄送物品运费的三倍。”

在法律上,上述条款可以认定为是快递公司单方提前准备好的制式内容,属于格式条款。

《合同法》中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可以主张按照丢失或损坏快递的实际价值赔偿,但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寄件的事实以及所寄货物的实际价值。

如果不能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收件人签字后发现快件有问题

快递员有无责任?

 

《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三十条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公司逼迫消费者先交款或者先签字再验货,而后又以签字接收为由拒绝赔偿是对消费者验货权的剥夺。对此,收件人可依据《合同法》关于“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规定,拒绝收货;但已经接收的情形下,可依据所拍照的证据,要求快递公司承担未完全履行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

采用快递方式运输物品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

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寄送快递的合同条款,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一般如果是纸质版快递单,背面都有关于运输风险、赔偿条款等内容;如果是网上下单,在登录时会弹出合同内容,第一次使用时最好进行详细阅读。

(2)要详细填写快递单,标明物品价值

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3)要仔细查看托运单

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这在发生纠纷、申请赔偿时是相当重要的凭据。有的消费者就因为在运单上简单填写“物品”,而无法证明寄-递的内容物到底是什么,而失去了获得合理赔偿的机会。

(4)要在快递前进行保价

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并保存好快递单、货物价值凭证等相关证据。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所以建议消费者切勿因小失大。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

(5)要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

收件人收货时切记要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如果是快递代收点代收的,在自己取回快递时也第一时间进行验货,如果发现货物有问题,及时找代收点或者快递员反应解决。

 

发生快递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索赔申告

寄件人或收件人与快递公司就是否赔偿、赔偿金额或赔金支付等问题可先行协商,在超出快递公司承诺的服务时限、并且不超出快件受理索赔期限内,可以依据索赔因素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申告。

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选择投诉、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如选择仲裁,应在收寄时约定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快递损坏丢失赔偿的案由确定

如果是与快递公司之间的纠纷,货物丢失或者损坏,可以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

如果是与代收点、快递柜所有人之间的纠纷,可以委托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

确定赔偿数额

酌定赔偿:在保价条款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由于寄件人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从而法院参考货物市场价值,做出一个折中裁定,即酌定赔偿。

可预期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可预见性规则,即“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特殊物品的赔偿:特殊物品是指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其可能一文不值,但是对于它的所有者来说却是意义非凡,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建议寄件人以侵权为起诉请求主张精神损害。

来源 | 京法网事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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