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女幽魂》手游CG动画被判侵权终审判赔55万
2020-03-24
日前,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倩女幽魂》手游(下称《倩》手游)与《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下称《微》小说)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北京知产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中三被告运营的《倩》手游侵犯了大神圈公司对《微》小说享有的游戏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减了判赔额,改判三被告赔偿原告大神圈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
基本案情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易杭州公司等未经许可,在《倩》手游的CG视频中使用与《微》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节和角色形象,侵害了大神圈公司对该小说享有的游戏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州网易公司为该游戏进行宣传推广,对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
同时,小说原著作权人授予大神圈公司改编为游戏的权利仅限于手游,故其无权制止他人开发经营与《微》小说相关的《新倩》端游的行为。
综上,判令网易杭州公司等共同在相关网站首页刊登声明,为大神圈公司消除影响;网易杭州公司、雷火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合理开支十八万五千元,广州网易公司对其中的十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易杭州公司、雷火公司、广州网易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
上诉人主张,《微》小说对涉案情节仅进行概念性描述而无独创性,CG视频内容本身与《微》小说的涉案情节对比而言,也存在较大差异。
上诉人主张,其系根据《微》剧制作方的要求制作宣传视频,合法合理。
上诉人主张,广州网易公司并未提供游戏的下载服务,相关行为并不构成侵权。